一、工作职责
负责民政,文化和文物旅游,退役军人等社会事务性工作,切实履行工委、管委会赋予的社会事务工作管理职能,完成工委、管委会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科室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局内各项政务、文秘等日常工作。
负责人:高珊 联系电话:0919—3382270
(二)低保办:负责特困人员供养、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管理工作。
负责人:李楠楠 联系电话:0919—3189005
(三)民政办:指导基层政权及自治组织建设;承办社会福利、慈善服务、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等管理工作。
负责人:崔晓娟 联系电话:0919—3196632
(四)婚姻登记办:承办婚姻登记业务,档案整理。
负责人:马妮娜 联系电话:0919—3196630
(五)宗教办:贯彻国家关于宗教的政策、法规,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宗教活动正常开展。负责民族事务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防范、制止境内外民族分裂分子渗透。
负责人:杜鑫超 联系电话:0919—3189758
(六)退役军人办:负责双拥、优待抚恤工作、医疗保障、残疾军人相关政策落实、烈士褒扬;退伍军人的接收报到、安置、职业培训、退伍军人档案管理工作。
负责人:杨旭明 联系电话:0919—3181867
(七)文旅办: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年度任务;组织指导全区性文化活动;落实全民健身要求,完善基层体育设施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性体育活动,积极落实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负责人:李明燕 联系电话:0919—3180979
(八)残联办:办理证件、各类补贴发放;开展 0-6 岁残疾儿童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精神病患者住院服药等康复项目:负责区内慈善活动,管理慈善捐赠工作。
负责人:刘小静 联系电话:0919—3189758
三、办公时间
(一)正常作息时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新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陈琦
联系电话:0919-3382270
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