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新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于2009年2月经管委会批准成立,副科级建制,全额拨款单位。隶属区管委会,与新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实行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一站一所一中心”综合性站所。现有干部职工人数7人,其中中级职称3人、初级职称2人。
二、主要职责
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国家发展畜牧业有关法规政策、《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区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咨询服务,并组织实施动物防疫计划;监督全区动物疫病预防工作;对全区动物饲养场、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和其它定点屠宰场(点)以及从事动物饲养、动物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区级动物卫生许可和动物诊疗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以及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证书发放;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行业标准、检疫管理办法和检疫对象,指导全区依法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授权代作处理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理。
加强对全区动物疫病监测工作的开展进行管理、指导和技术培训;负责全区动物疫情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动物疫病例监测、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参与制定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畜牧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畜牧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提供技术信息服务;负责对全区畜牧技术人员组织培训、技术指导;依法做好种畜禽加强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推广利用;承担畜禽科学饲养技术、良种引进及繁育技术、品种改良技术的推广工作。依法加强对畜禽生产环境的管理,保护畜禽质量安全;承担饲草饲料生产和草场改良技术的推广工作。
三、办公时间:
(一)正常作息时间(9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6:00。
(二)夏季炎热期作息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四、联系方式
负责人:蒋卫
联系电话:0919-3389290
单位地址:新区景丰中学前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