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做一下回复:
接到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留言关于“新区的交警真的该管管了”一事后,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女警中队进行调查,女警中队询问了2组执法人员,经调查询问:中队民警并没有像当事人所反映的,在枫林东门一次贴6辆车并与车主发生冲突的情况。目前经女警中队调查,在当事人没有提供证据的前提下,不能确定此投诉内容属于女警中队所为。
为了能够给当事人一个准确合理的答复,现请求当事人提供当天“违停告知单”、车辆号牌、以及纠违时间。
1、中队可根据“违停告知单”,查明在枫林东门纠正的这起违法行为是否属于女警中队所为。
2、根据提供车辆号牌可以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中调取车辆违停照片,核实是否属于正常停放。同时可根据违停时间,查到是否属于《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意见(试行)》,小区门口便民措施中可以停放的时间内。
3、根据提供的纠违时间,中队可调取当天民警执法记录仪执法的视频资料,以确定投诉内容反映的民警与群众和车主发生争吵以及在枫林门口发生的事情是否属实。
目前没有可查资料,所以中队不能详细准备的答复当事人投诉情况。大队在接到支队2016年63号文件《关于规范城市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的意见(试行)》一直执行冬季18:00--次日8:30分,夏季20:30--次日8:30时间段内,对小区门口停放的车辆不予纠正的政策。同时大队早在1年多以前就在新区禁止停放车辆的路段,对在此路段停放的车辆进行了警告纠正(统一贴的是黄色违停通知单)。已经向广大司机告知提醒此路段不能停放车辆。
再次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大队民警执法行为的监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接受市民的监督和意见。
交警三大队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