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做一下回复:
接到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留言关于“请问坡头上楼村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问题”一事后,我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根据《铜川市人民政府令 第6号》第十三条“道路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更新和改造,落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之规定,我大队无权安装交通信号灯。
2、我大队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了对坡头过往车辆车速过快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该路段的交通秩序安全、畅通。
3、我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已发现该路口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并多次函告新区安监局、坡头安监局该路口未安装交通信号灯的安全隐患。
4、针对网友提及的问题,我大队将继续加强对该路段的管控同时再次向有关部门建议在此路段设置信号灯,保障通行安全。
在此,衷心的感谢网民对交警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致以崇高的敬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仔细研判,努力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更好的服务大众、服务我铜川经济建设。
交警三大队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