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先生:
您好!首先感谢您的来信反映,针对于您所反映的情况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新区分局刑警大队和正阳路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分头开展调查,6月22日刑警大队民警找到反映人陈科(系耀州区照金镇高塬小学教师)了解情况,陈科称,自己因装修需要,在电梯内看到装修信息,便电话联系装修人员王小龙,双方口头协议王小龙给陈科做石膏线。王小龙称买材料需要费用,让陈科先行垫付500元人民币,陈科通过微信给王小龙转账500元人民币,随后电话多次联系,王小龙称自己忙没时间稍后再说,截止目前装修一事仍未履行。6月22日,正阳路派出所也在核实王小龙(系印台区阿庄镇湫凹村人)身份信息后,前往印台区阿庄镇湫凹村寻找王小龙,但未找到。下一步,分局将尽快找到王小龙,进行深入调查,经查实,如确系诈骗案件,分局将受理查处,如确系经济纠纷,新区分局将告知当事人到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3181249
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