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18年春季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14 09:4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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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各学校:

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正常运转,现根据2017年秋季在校人数,拨付2018年春季学期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第一批)275.4755万元,其中铜财教〔2017〕3号列支6.125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701-特殊教育”科目;铜财教〔2017〕108号列支2.976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铜财教〔2017〕111号列支9万元,功能分类科目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铜财教〔2018〕1号列支257.3745万元。小学列“2050202-小学教育”科目,中学列“2050203-初中教育”科目,经济分类科目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1)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800元/生•学年,初中1000元/生•学年;(2)农村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1000/生•学年、初中1200元/生•学年。(3)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特教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二、核定依据:按2017年秋季学生人数核定,不足百人学校,均按百人标准拨付。

三、请各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使用范围使用,严禁挪用。

附件: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2018年2月23日


网络编辑:罗婕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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