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18〕12号)文件,现下达资金5.4万元,详见附表,主要用于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恢复保护项目。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铜川市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项目资金退出区级财政报账制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使用。年终相应的功能分类科目、政府经济分类科目(详见附表)。
附件:退耕.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