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1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铜川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5-20 10:4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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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类  别:A

签发人:韩晓晖

刘国际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新区村级财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建议》(第119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新区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培训方面

近年来新区针对乡镇财政干部、农村财会人员实际需求,并结合年度财政支农政策的需要,聘请有资历、授课经验丰富的专业讲师进行授课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涉及各办事处财政所人员,各行政村村书记、村主任、报账员、监委会主任等村级财务岗位人员,并印发培训资料。各街道办事处每年也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针对村级财务人员组织相关财务等方面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所干部和村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三资”管理制度方面

1.新区积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对原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

2.建立全国统一的区、街、村三级“三资”监管平台系统,对村集体资产进行统一监管。

(三)村务财务公开方面

目前,各办事处村财账务根据村级情况采取季度公开、半年公开的方式,在固定的公开栏公开一次,特殊事项随时公开。公开内容主要是包括年度财务计划及各项收入、支出和债务债权情况、每季度各村的财务开支情况、村干部工资、补贴和其他福利、公务活动方面的开支情况、村集体经济收益及使用情况等方面。

(四)财务管理方面

目前,新区各街道办事处实行“村财村用乡代管”模式。财务管理实行先审核、后审批、谁经手、谁负责、量入为出,节约和效益并存的原则。村级资金报销按规定程序进行,具体是,村级程序:经办人报村会计审核后报村主任、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办事处。办事处程序:街办会计审核后开具支付通知单,报各包村领导、财政所所长、财政所分管领导、街办主任审核签字后报销。重大事项支出需召开两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且各办事处制定《制度汇编》,对各岗位职责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有明确规定。

(五)监督管理方面

虽然新区目前没有设立审计部门,但新区非常重视市审计局定期对新区村级财务的审计,积极配合,特别是对审计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督促财政所和村级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审计局。同时在日常工作过程中,加大对财政所村级业务指导,村财会计软件应用的技术指导,答疑解惑,不定期上门检查指导工作,规范村财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就您提出的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1.持续加强财政支农政策和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市级培训要求,针对当年支农政策的热点、难点、疑点,制定新区财政年度支农政策培训计划,严格在计划时限内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同时要求各街道办事处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年度村财培训,加强“三资”监管平台系统的操作培训。通过培训,大力宣传支农惠民政策,开拓乡镇干部、财务人员视野,增强干部谋事、干事的决心。

2.加强“三资”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村委会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全部集体资产,包括资产资金财务账务等。二是恢复建立健全街办级农经管理站,对村集体资产,财务账务进行专管。

3.持续落实村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监管各财政所村务财务公开管理,公开内容要求简单明了,便于群众知晓和监督。同时要求各街办纪委及时组织业务骨干人员定期检查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街办年度党建目标责任考核。

4.持续落实村干部内部监督牵制制度,加强村级财务报账资料审核。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审核报销,严格要求各办事处审核监督村级报销资料的联签会审,重大资金支出要有村领导集体研究审批的证据资料,规范资金收支审批程序,进一步体现审批人员权限和责任。

5.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配合市审计局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根据实际需要,通过上门检查指导、培训、会议、工作群、电话沟通等多种方式,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村级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也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              

(联系单位:新区管委会,电话3156628)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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