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阳光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36号)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新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的提案我们现答复如下:
1.经调查,现阳光花园小区停车场按照小区规划进行建设。按照物权法-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共场地经营情况,且阳光小区物业未参与停车场经营活动。根据小区规划图纸,查明由小区东门进入小区,只有一条从东门主干道进入C区的规划路,能满足业主正常通行需求。
2.原阳光花园小区确实存在私人占用北门公共场地开麻将馆并随地大小便现象,现已将麻将馆取缔。小区老年业主多次上访反映无老年活动场所问题,为确保老年人正常活动,经新区四创办、街道办、社区、物业公司多方协调并筹措资金,在停车场附近建立了临时活动房,为老年人活动提供方便。目前,阳光社区及物业公司正在协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待社区服务中心建成后,将彻底解决老年活动场所问题。健身器材现已恢复并投入使用24套。
3.阳光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投入使用时业主未缴纳大修基金。阳光小区下水道改造升级无法申请大修基金,物业服务费为0.35元/㎡且未包含维修改造等服务内容。
4.为解决阳光中学师生出行和阳光小区堵车问题,在小区西侧配套建设了开元路,现道路已基本建成,阳光中学西门也正在建设,计划8月底前建成。今年秋季开学后,大多数学校师生将分流至开元路进出学校,彻底解决该问题。
5.阳光小区照明昏暗问题,经协调,物业公司已在小区部分区域加设了灯带,已要求物业公司及时更换灯泡,做好小区照明设施维护管理。
6.阳光小区旱厕问题,经多方协调,现已将阳光小区停车场旁旱厕拆除。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30日
(联系单位:新区管委会,电话3156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