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公告

来源:新区教育分局 发布时间:2023-07-17 16: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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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贷款学生及家长:

现将2023年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基本概念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等)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区;

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二)共同借款人应符合的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果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区;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应为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6.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相关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借款学生和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部门办理。

三、申贷流程

(一)网上申请

首次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ls.cdb.com.cn)先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再提交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直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新增贷款申请,导出打印《申请表》或者直接选择远程续贷。  

(二)资料审查

首贷学生携带申贷所需资料前往资助中心进行资料审查。

(三)签订电子合同

资料审查通过后资助中心组织签订电子合同,并打印《借款合同》和《受理证明》交给学生。

(四)高校录入回执

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远程续贷学生可在学生在线系统自行打印《受理证明》或将手机短信中的验证码交给高校),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10月10日后高校未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回执的,视为借款学生放弃当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

四、政策解读

(一)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二)贷款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30个基点(即LPR5Y-0.3%)。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最长期限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在读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学生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前5年(包括毕业当年)为还本宽限期,只需按时偿还利息,宽限期后按借款合同约定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还款日为每年的11月至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也可以随时申请提前还款(部分或者一次性还清本息)。借款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申请还款额度,然后登录《借款合同》上指定的支付宝,直接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或者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POS机还款,也可以下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还款。

(四)征信知识

为了提高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存储了个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按照《征信管理条例》,如果出现逾期还款,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地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资助中心联系的,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将借款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毕业院校、违约行为等按照隶属关系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违约学生名单在新闻媒体及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

(五)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联系电话

受理时间:远程续贷 7月18日—9月30日(工作日)

现场受理 8月 1日—9月30日(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919--3180057  0919--3180867

地点: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管委会后2楼)

(六)注意事项

1、所有续贷学生,必须每年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不得少于2次,并要求在系统中及时补充、更新联系方式。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否则将不能申请贷款。

2、首次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签订合同;续贷学生实行远程办理,如远程认证失败或有特殊原因不能远程办理的,可由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其中一方到资助中心签订合同,严禁第三者代签。

附件:2023年新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贷所需资料.doc

 

铜川市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2日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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