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劳社发【2010】15号文件《关于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铜川市人社局出台了新生儿落地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即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缴纳15元就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如有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可以在第一时间享受医保。超过一个月后可在参保的医保中心更改享受日期(可更改到出生日),新生儿每年最高可享受9.7万元的报销金额。这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相关部门,经过广泛调研和科学论证出台的针对新生儿的医保惠民政策,目前国内也很罕见。这一政策补充了新生儿出生后的医保空档期,实现了新生儿医保待遇享受的无缝对接,实现了“记录一生、跟踪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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