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2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同比下降13.21%。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23595万元,同比下降15.81%。其中:增值税6667万元,较上年同比无变化;企业所得税1183万元,同比下降42.63%;个人所得税466万元,同比下降54.27%;资源税67万元,同比增长8.06%;城市维护建设税2137万元,同比增长18.39%;房产税1782万元,同比增长32.29%;印花税1278万元,同比增长82.05%;城镇土地使用税978万元,同比增长7%;土地增值税2587万元,同比下降37.15%;车船税589万元,同比下降4.85%;耕地占用税2818万元,同比增长202.69%;契税3038万元,同比下降60.92%;环境保护税5万元,同比下降37.5%。
非税收入完成2645万元,同比增长19.68%。其中:专项收入2272万元,同比增长47.1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4万元,同比下降8.06%;罚没收入76万元,同比增长7.0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83万元,同比下降61.1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511万元,同比增长5.15%。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70万元,同比下降14.43%;公共安全支出5379万元,同比增长26.06%;教育支出28063万元,同比增长3.76%;科学技术支出587万元,同比下降24.5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2万元,同比下降1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8万元,同比增长32.69%;卫生健康支出6885万元,同比下降13.42%;节能环保支出37838万元,同比增长28.37%;城乡社区支出15206万元,同比下降28.89%;农林水支出9451万元,同比增长0.23%;交通运输支出241万元,同比增长63.9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121万元,同比增长15.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21万元,同比增长7.7%;金融支出34万元,同比下降68.5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530万元,同比增长2253.85%;住房保障支出6022万元,同比下降25.3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40万元,同比增长33.46%;其他支出204万元,同比增长112.5%;债务付息支出4862万元,同比增长35.4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26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长638.7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转贷新增债券收入及调入资金,政府性基金支出172116万元,同比增长78.81%。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万元,同比下降66.67%;城乡社区支出6545万元,同比下降85.16%;农林水支出173万元;其他支出156291万元,同比增长240.67%;债务付息支出8904万元,同比增长50.79%;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97万元,同比增长137.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28万元,上年结余278万元。当年支出340万元,年终结余166万元,结转下年按原用途使用。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668万元,同比下降2.2%,加上上年结余5650万元,收入总计10318万元。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329万元,同比增长11.4%,年末滚存结余5989万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共计81814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87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190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支出。
(六)举借债务情况
2024年新区政府债务限额68956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53635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35928万元。新区政府债务余额668648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务24284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25804万元。
2024年新区共收到新增债券资金16951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公安、生态环保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12400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及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新增专项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30100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以及落实西延高铁配套资金;新增专项债券置换资金11014万元,主要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再融资债券29177万元,主要用于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的归还。
2024年到期一般债券付息支出4862万元,到期专项债券还本支出7100万元,付息支出8904万元,均已用财政资金偿还。
(七)“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三保”支出共计4135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712万元,保工资27669万元,保运转2969万元。
(八)需要说明事项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与全区收支执行情况相同,不再重复说明,专项转移支付不分地区公开。
目前,上下级财政结算尚在对账,具体分类科目、结算项目、收支平衡及结转结余等会有所变化,最终数据以市财政核准批复为准。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坚持全力以赴开源节流,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4年,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新区的房地产业、建筑安装行业、生产制造业等重点行业经营活力不足,对收入贡献下降明显,叠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不及预期,财力严重短缺。新区财税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深入分析,综合研判各项增减收因素,靶向发力,多措并施,做到了应收尽收、颗粒归仓。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2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5%,税收占比89.92%。顶格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立足当前减轻企业负担有效助力各类经营主体轻装上阵。着眼长远支持招商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优质税源。积极研究中省市政策投入方向,加强部门联动,全力向上争取各项补助资金81814万元支持新区各项事业有序推进。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在源头上严“审”,从严从细审核部门预算的各项支出需求,大幅压减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支出项目,压减部门综合办公经费10%。在过程上严“控”,预算执行中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确保了“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511万元,同比增长5.15%。
(二)坚持提质增效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4468万元,着力保障了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等各类补助及时发放;二是全年拨付教育资金28063万元,着力保障了教师队伍建设和各类生均经费、营养改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等,支持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扩容改造、省级示范园创建提升等,“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三是全年拨付卫生健康资金6885万元,着力保障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提升农村、社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四是全年拨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452万元,着力保障了文化惠民工程、文物保护等政策落地见效;五是全年拨付住房保障资金6022万元,主要支持金谟、朝阳等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
(三)坚持精准有力强化保障,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为引领,抢抓中省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年拨付节能环保相关资金37838万元,主要支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建设、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二是全年拨付城乡社区建设相关资金33206万元,主要支持丁沟儒柳棚户区改造、4.0多层式标准化厂房、重点市政道路、西延高铁等建设项目;三是足额落实2024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万元,保持过渡期内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全年拨付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302万元,同时,及时将衔接资金分配情况、政策办法等信息在管委会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全年拨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034万元。完成农业保险投保规模11.08万亩/头/吨,各险种总保额14879万元,拨付各类补贴资金352万元,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制定《铜川市新区集中财力支持“千万工程”实施细则》,修订完善《铜川市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新区财政资金支持“千万工程”项目实施提供政策依据,确保该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有序推进;四是全年累计下达49家企业各类奖补资金4931万元,做好企业奖补扶持资金等政策兑现,打造最佳营商环境。
(四)坚持防化并举坚守底线,切实筑牢安全屏障。一是紧盯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印发《新区投资项目及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方案(试行)》,综合协调、科学把控政府投资项目及区属国有企业投资工作,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进一步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部门间通力合作,强化项目申报质量,严把支出关口,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全年发行新增债券资金128400万元,用于园区重点项目、棚户区改造、生态环保项目等建设领域,有效缓解本级财政支出压力,助推重点项目快速推进。积极争取各类化债资金41114万元,为隐性债务化解、清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全年隐性债务化解任务超额完成;二是始终将“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制定区级“三保”保障清单,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执行中加强“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常态化统计分析监测执行情况,切实兜牢兜实了“三保”底线,有效保障了基本民生政策落实、人员工资发放及部门正常运转。
(五)坚持深化改革常抓不懈,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提供制度遵循;二是多重审核提高预决算公开质效,高质量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新区管委会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使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选取4个部门整体和7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9569万元,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优化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坚持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四是积极开展项目评审,全年完成项目评审96个,审减率13%;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审批政府采购项目210笔,涉及采购金额9763万元;六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织举办业务培训,实地查看24家行政事业单位待调拨和报废的资产并进行批复处置,涉及金额7698万元,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七是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为抓手,联合区纪工委对新区8家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开展新区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对辖区内32家企业及26家代理记账机构进行重点检查,依法对有问题企业进行了处理。
2024年新区财政运行执行总体平稳,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受经济环境影响,财政收入短收,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为保障必要的支出而减收不减支,收支矛盾极为突出;随着政府债券规模的持续增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造成财政负担较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扎实落实上级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主动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深入实施“六大战略”,壮大“三大产业集群”,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财政科学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效能,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提供有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7290万元,较上年增长4%,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收入35073万元,上年结余1700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万元,调入政府性资金14355万元,收入预算总计93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968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077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93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689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0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15%;公共安全支出305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4.89%;教育支出265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12%;科学技术支出39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7.2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8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05%;卫生健康支出557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0.7%;节能环保支出26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9.16%;城乡社区支出9406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9.98%;农林水支出85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55%;交通运输支出223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6.89%;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6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3.3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92.89%;金融支出8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61.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66.67%;住房保障支出262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8.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9.86%;预备费4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0%;其他支出24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78.92%;债务付息支出476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08%。因2025年现有财力仅能保障“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加之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较上年有所下降等,相关支出预算与上年变化较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保持平衡。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658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953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9414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291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7300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5767万元;对企业补助10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28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89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761万元;预备费及预留2805万元。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33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6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7.7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51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6万元,下降33.3%;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一致。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6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31万元,上年结余16926万元,收入总计43157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2039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置换债券)8407万元,调出资金14355万元,支出总计4315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根据新区实际情况,2025年本级无对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34万元,上年结余166万元,收入总计3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5年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4632万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6011万元,收入总计10643万元。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5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052万元,支出总计10643万元。
(五)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按照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2025年转移支付收入共计350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763万元,这两项收入部分编入预算统筹使用,部分用于相关领域共同财政事权支出。专项转移支付1123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5万元。
(六)计划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5年债务还本支出4502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5444万元。根据中省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按照2025年期初调整后的债务限额和债券到期情况,计划举借再融资债券37939万元,全部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发行2025年到期的政府债券。依据新区财力状况及债务风险等因素,积极筹措资金,用足用好置换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等化债政策,持续降低隐性债务规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七)“三保”支出预算情况
2025年“三保”支出预算共计4683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2235万元,保工资31345万元,保运转3252万元。
(八)需要说明事项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与全区收支预算情况相同,不再重复说明,专项转移支付不分地区预算。
四、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狠抓增收节支保平衡。充分考虑经济运行态势和各项增减收因素,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健全部门联动协同,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加强“四本预算”有效衔接,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强化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持续改善民生增福祉。落实“三保”保障主体责任,始终将“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不出问题。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教育优质均衡、社会保障足额落实,着力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三)保障重点领域促发展。保持衔接资金规模稳定,足额落实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万元,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财力支持耕地地力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助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紧盯中央财政一揽子存量和增量政策,争取更多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
(四)强化风险管控保安全。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坚持把政府举债同项目建设统筹谋划,不断健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依托系统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用足用好中央置换债券、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等化债政策,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加快融资平台隐性债务置换,确保按期完成退出任务。
(五)落实财政改革提质效。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配合市级完成相关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落实相应支出责任。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提高绩效管理质效,深入推进“单位自评+部门重点评价+财政重点评价”的多层次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会监督效能。
专业名词解释:
1.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2.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4.政府一般债券: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政府债券,主要用于政府批复的政府投资项目,如市政设施建设、道路建设、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乡村振兴等。一般债券的本息由地方政府通过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偿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5.政府专项债券:指地方政府为筹集资金建设某项特定工程或项目而发行的债券。这种债券通常用于支持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如科技创新、民生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债券的偿还通常依赖于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而不是完全依赖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
6.超长期特别国债:为系统解决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进程中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问题,国家从2024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
附件1:铜川市新区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附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