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02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82%,同比增长36.96%。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
各项税收收入完成28025万元,同比增长44.72%。其中:增值税6667万元,同比增长516.74%;企业所得税2062万元,同比增长10.86%;个人所得税1019万元;资源税62万元,同比下降62.2%;城市维护建设税1805万元,同比下降3.58%;房产税1347万元,同比增长10.77%;印花税702万元,同比增长4%;城镇土地使用税914万元,同比下降20.1%;土地增值税4116万元,同比增长28.99%;车船税619万元,同比增长5.63%;耕地占用税931万元,同比下降31.64%;契税7773万元,同比增长49.42%;环境保护税8万元,同比增长300%。
非税收入完成2210万元,同比下降18.45%。其中:专项收入1544万元,同比增长46.7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24万元,同比下降90.21%;罚没收入71万元,同比下降75.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71万元,同比增长37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9331万元,同比增长24.5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63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267万元,同比增长5.49%;教育支出27045万元,同比增长11.35%;科学技术支出778万元,同比增长1.5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3万元,同比增长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04万元,同比下降2.55%;卫生健康支出7952万元,同比下降17.68%;节能环保支出29475万元,同比增长1022%;城乡社区支出21383万元,同比增长2.61%;农林水支出9429万元,同比增长31.34%;交通运输支出147万元,同比下降1.3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40万元,同比增长48.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48万元,同比增长4.29%;金融支出108万元,同比增长98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5万元,同比下降50%;住房保障支出8065万元,同比下降35.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79万元,同比增长17.92%;债务付息支出3589万元,同比下降11.2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2万元,同比增长173.68%;其他支出96万元,同比下降49.47%。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二)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9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363万元,上年结余30274万元,转贷新增债券收入63490万元,转贷再融资专项债券收入15700万元,收入总计1373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6254万元,同比增长184.46%,债务还本支出167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437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同比增长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同比增长49.41%;城乡社区支出44117万元,同比增长356.37%;其他支出45877万元,同比增长135.98%;债务付息支出5905万元,同比增长31.11%;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3万元,同比增长80.43%。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与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三)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本级无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28万元,上年结余202万元。当年支出152万元,年终结余278万元,结转下年按原用途使用。
新区下辖三个街道办事处,由于对街道办事处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和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四)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73万元,比上年增长 0.89%,加上上年结余4763万元,收入总计9536万元。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86万元,比上年增长12.25%,年末滚存结余 5650万元。
(五)2023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3年,上级补助收入共计13503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551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8328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等支出。
新区下辖三个街道办事处,由于对街道办事处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专项转移支付不分地区公开。
(六)2023年举借债务情况
2023年,新区政府债务限额4763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405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5814万元。新区政府债务余额471234万元,其中:政府一般债务238444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2790万元。
2023年,新区共收到新增债券资金835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0052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及市政道路建设;专项债券资金63490万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等领域;再融资债券资金43510万元,主要用于到期政府债券本金的归还。
2023年,到期一般债券还本支出6039万元,付息支出3589万元;到期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付息支出5905万元,均已用财政资金偿还。
(七)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开展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全年审核绩效目标3900余项。选取5个部门整体和8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资金49700万元,结果作为调整预算、优化政策、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坚持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双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八)2023年“三保”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三保”支出共计3710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7873万元;保工资26348万元;保运转2883万元。
目前,上下级财政结算尚在对账,具体分类科目、结算项目、收支平衡及结转结余等会有所变化,最终数据以市财政核准批复为准。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主业抓收支,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围绕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加强财税联动,深挖税收潜力,依法应收尽收。2023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3023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6.82%,同比增长36.96%,税收占比92.69%,财政收入在低谷中实现了大突破。积极研究中省市政策投入方向,加强部门联动,全力向上争取各项资金支持新区高质量发展,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1633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160万元,新增债券资金8354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913万元。坚持过紧日子,预算执行中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积极协调加强库款保障,集中财力确保了“三保”及重点领域支出需求,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331万元,同比增长24.53%。
(二)全力以赴保民生,民生福祉持续增进。坚持人民至上理念,聚焦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热点,用情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一是全年拨付教育资金27045万元,着力保障了各类生均经费、营养改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等各项支出,支持校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两个只增不减”政策得到较好落实;二是全年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10904万元,着力保障了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养老、城乡低保、支持重点群体就业等各类补助资金及时拨付;三是全年拨付卫生健康资金7952万元,着力保障了城乡基本医疗保险、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等政策落实,提升农村、社区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四是全年拨付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资金543万元,着力保障了文化惠民工程、文物保护等政策落实;五是全年拨付住房保障资金8065万元,主要支持铁诺、阳光等老旧小区改造,持续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三)统筹财力保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以落实省市“三个年”活动为引领,多措并举,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一是全年拨付节能环保相关资金29475万元,主要支持海绵城市项目建设、清洁取暖试点城市项目建设、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等;二是全年拨付城乡社区建设相关资金65500万元,主要支持丁沟儒柳和高家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长丰南路、文昌西路、陈坪村道路建设等项目,保障了花月荟一期、兴盛德二期、西延高铁等重大项目顺利推进;三是足额保障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万元,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计4335万元,其中:用于基础设施项目11个;投入资金1581万元,产业发展项目8个,投入资金2560万元;其他项目3个,投入资金194万元。全年完成支出4335万元,支出率为100%,全力支持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同时,及时将年度整合方案、资金分配情况、政策办法等信息在管委会网站进行了公开公示;四是全年拨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资金5388万元,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企业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创新及促消费奖补等,助推企业纾困转型、升级发展。
(四)防化并举守底线,扎实做好管理工作。一是紧盯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积极通过借新还旧、增收节支等方式,稳妥有序化解了部分存量政府债务。进一步用好用活地方政府债券政策,部门间通力合作,强化项目申报质量,严把支出关口,确保债券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为清欠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二是制定区级“三保”保障清单,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执行中加强“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常态化统计分析监测执行情况,兜牢兜实了“三保”底线。
(五)深化改革抓落实,全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积极配合市级完成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二是按照“统一模板+辅助系统+检查整改”模式要求,高质量完成了预决算公开工作;三是建立财政评审与预算绩效管理联动机制,全年评审项目68个,审减率11.58%;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服务,规范操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年共审批政府采购182笔,涉及金额11785万元;五是扎实开展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基层“三保”、地方政府债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八个领域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对5家行政单位和1家区属国有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在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中,新区2022年度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位列全市第二。
三、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按照中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重点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支出安排的基本方针;加强部门收入预算管理,强化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评审和监管,扎实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推动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31900万元,较上年增长5.5%,加上各项上级补助收入45929万元,上年结余4479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95万元,调入政府性资金10000万元和其他资金4200万元,收入预算总计1432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9192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030万元 ,支出预算总计14322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192万元,按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3%;国防支出3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共安全支出55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4.34%;教育支出2652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94%;科学技术支出9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0.9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5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45.29%;卫生健康支出80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07%;节能环保支出319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09.5%;城乡社区支出134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2.53%;农林水支出761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93%;交通运输支出3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9.4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12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6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2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6.47%;金融支出34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60.9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6327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9.4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3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5.84%;其他支出20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70%;预备费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48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39.15%。因2024年编入提前下达的上级补助和上年结余较多,相关支出预算较上年变化较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保持平衡。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532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569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2724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17382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6101万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6071万元,对企业补助2718万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21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15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541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4862万元,预备费及预留200万元。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2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长6.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入了上年结转的项目涉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51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28万元,增长121.7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编入了上年结转的项目涉及执法执勤用车购置和因车辆报废需用上级补助资金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减少4万元,下降33.3%;当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与上年一致。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5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1万元,上年结余24378 万元,收入总计49719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32619万元,调出资金10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100万元,支出总计49719万元。
由于新区无乡镇一级,所辖三个街道办事处按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情况与全区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根据新区实际情况,2024年本级无对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134万元,上年结余278万元,收入总计412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12万元。
新区下辖三个街道办事处,由于对街道办事处按一级预算单位管理,所以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和全区相同,不再重复说明。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057万元,加上基金滚存结余5650万元,收入总计10707万元。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401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694万元,支出总计10707万元。
(五)2024年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2024年,按照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情况,预计2024年转移支付收入共计4592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5776万元,这两项收入编入预算统筹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需求。专项转移支付28966万元,主要为:教育支出6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8万元;农林水支出217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0万元等。
由于对街道办事处按一级预算部门管理,所以专项转移支付不分地区预算。
(六)计划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24年,债务还本支出3827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2081万元。根据中省市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按照2024年期初调整后的债务限额和债券到期情况,计划举借再融资债券29177万元,全部用于归还以前年度发行2024年到期的政府债券。依据新区财力状况及债务风险等因素,积极筹措资金,坚决遏制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存量到期债务,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精神,坚持深化改革,继续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和办法,围绕2024年目标要求,选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重点安排和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按要求及时公开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完善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改进挂钩机制,更好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八)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三保”支出预算共计43614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0908万元;保工资29636万元;保运转3070万元。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着力确保预算收支平衡。充分考虑经济运行态势和各项增减收因素,合理确定财政收入预期。扎实落实收入划分改革要求,健全部门联动协同,加强收入征管,依法足额征收,应收尽收。加强预算衔接,强化源头控制。推动政府习惯过紧日子,坚持厉行节约,强化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着力兜牢兜住“三保”底线。始终将“三保”摆在最优先位置,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照“三保”支出清单,足额编制年初预算,标注“三保”支出标识,实现“三保”支出动态全流程、可追溯。夯实部门单位对本领域的“三保”预算执行责任,严禁将“三保”预算用于其他支出。动态监控“三保”支出、库款保障水平等关键指标,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着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落实好就业、城乡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等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好教育投入“两个只减不增”要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持衔接资金规模稳定,足额落实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万元,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将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相关政策办法和资金安排分配具体情况在管委会网站随时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认真研究中省市产业扶持政策和资金投入方向,争取更多补助资金,支持重点领域建设。
(四)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以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52条为红线,加强隐性债务日常监管,做好隐性债务数据动态登记更新,遏制增量化解存量。坚持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偿还、监督一体化全流程管理。制定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积极通过借新还旧、增收节支等方式,稳妥有序化解存量债务,确保债务规模在合理区间。
(五)着力提升财政治理水平。充分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快推进将单位资金、财政专户资金、社保资金纳入一体化系统进程。持续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控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做好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专业名词解释:
1.调入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其他预算资金调入预算或按规定从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收入。
2.调出资金:为平衡预算收支,从预算调出到其他预算的资金,反映了不同预算(性质)资金的调出支出。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为实现宏观调控目标,保持年度间政府预算的衔接和稳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设置的储备性资金。
附件1:铜川市新区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附表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