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2 17:02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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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已在2018年第三次工委(扩大)会研究讨论,工委于3月16日予以批复。现将新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公开如下。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2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740万元,较上年增长4.37 %;非税收入完成 3498万元,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83.53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74098万元,较上年增支5765万元,较上年增长8.44%,其中民生支出60635万元,支出占比81.83%。

2017年度汇总的“三公经费”支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4万元;公务接待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无支出。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1万元,降低5.82%,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8.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3万元,降低7.78%;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同,没有发生支出。总体来看,2017年各部门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积极压缩控制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大幅度下降。

(二)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0209万元,较上年增长45.14%,上级补助收入372万元,上年结余51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658万元,较上年下降39.25%,上解支出639万元,调出资金7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802万元(最终以2017年结算数据为准)。

(三)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万元,当年无结余。

(四)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854万元,支出 2149万元,结余705万元。

(五)2017年转移支付收支情况

2017年,上级财政下达补助收入共计 3657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7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27632万元。2017年,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纳入综合财力。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26683万元,累计结余 1164万元(最终以2017年结算数据为准)。

(六)2017年举借债务情况

2017年,市政府下达新区政府债务限额87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300万元;专项债务0.4万元。截至2017年底,新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53811万元,其中:政府债务86017万元(含专项债务4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67794万元(最终以2017年结算数据为准)。

(七)2017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克难攻坚,财政收支在困境中谋求突围。面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等种种不利因素,财税部门积极应对严峻形势,强化使命担当意识,系统谋划、主动作为,克难攻坚、砥砺前行,科学统筹收支管理,全面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主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全年民生支出60635万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1.83% ; 失地农民养老补助、“5560”人员生活补助、土地分红资金、干部职工住房补贴、工业稳增长相关激励政策等纳入年度预算予以兑现;农村及城镇低保、“五保户”供养、民政优抚、医保、城乡社区卫生、救灾、再就业等各项社保资金全面予以落实,教育、扶贫、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及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重点支出得到保障。完成了各项巩固国卫成果工作,全年共计审核拨付巩固国卫成果等工作资金1117万元,下达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49万元,有力的支持了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下达新区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金132万元,极大地推动了“四创”、信访、维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了新区社会稳定。全年共争取上级各类补助资金38000万元,有力地支持了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2.多措并举稳增长,主动服务新区发展。一是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统筹公共预算与基金预算、政府债券与基本建设等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全力以赴支持新区开发建设。全年落实资金14100万元确保了华原西道、西环路、长青南路、东环路等工程建设,落实拨付征用土地相关支出7711万元用于保证招商引资、普通商品住宅、工业用地等项目落地。二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四大行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农林业)30家企业自2011年到2016年的生产经营状况、税费缴纳情况和财政补助情况,进行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全面开展了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工作。全年先后下达工业稳增长奖励资金35万元,奖励企业15户;下达企业贷款贴息资金617万元,补贴企业17户;争取上级企业奖励专项资金488万元。三是积极主动为新区发展融资破题。依托管委会特招的融资专员,科学合理分析应对国家融资政策变化,立足新区实际研究解决新区融资难题。按照上级部署,开展了新区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核查和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3. 精准施策,全力助推脱贫攻坚。一是加大扶贫投入力度。严格执行“每年按照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的比例安排专项扶贫资金,确保每年增长不低于20%”的要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年累计投入共计1830万元,其中安排区级扶贫专项资金1200万元,用于基础设施项目、产业发展项目和社会公共服务类项目分别达到979.17万元、714.02万元和136.81万元。二是全面深入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制定了《铜川市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铜川市新区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从整合资金的筹集、项目计划申报、整合方案审定等方面进行规范,实现新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稳步推进。2017年整合资金规模3560.51万元,做到了应整尽整。及时下达整合资金,已完成支出资金规模2960.5万元,支出率为83.15%。三是积极做好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全年共计发放生产、生活和社保三大类58项惠民补贴资金20400万元,惠及新区居民11.33万户次,12.36万人次。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异地扶贫搬迁项目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物理隔离,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的管理要求,全年下达移民搬迁专项资金1247.8万元,拨付率达到96.38%,位居全市首位。

4.稳妥推进财政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科学规范编制了2017年预算,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完成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开展了“支出管理效益提升年”活动,努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二是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为重点,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审批次数达到858次,审批资金达到2779.93万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共54个项目,涉及金额332.8万元。三是夯实基层财政基础,打造基层财政亮点。制定了《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对3个基层财政所开展示范型财政所创建活动,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所被市财政局评为示范型财政所。四是PPP、节能减排和山水林田湖等财政示范项目稳步推进。西北环线城市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整体打包PPP项目已累计完成建安投资约5000万元,西南环线+地下综合管廊整体打包PPP项目正在前期准备中。完成了节能减排华原西道项目绩效评估工作。2017年度第一批新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已经完成初设,正在按进度进地施工。

5.重视加强财政监督,努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财政内控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制定了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和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二是开展新区2015至2016年度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专项检查,并针对相关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对新区1家国有企业、4家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四是对新区本级财政预决算及各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公开情况从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公开方式、真实性等五个方面逐项认真开展自查。五是对新区3个街道办、7个部门单位2017年1月-7月财务情况进行检查。

2017年,虽然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各项重点工作完成较好,但预算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受“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影响较大,重点行业税收下降,支撑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重点税源有限,组织收入压力大。民生支出、重点支出需求增长较快,财政保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收支矛盾突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

二、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新区工委、管委会的重大决策和统一部署,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继续按照“三保三压”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实行综合预算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规范预决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18年新区财政预算支出安排原则: 突出“三保三压”。“三保”:一是保民生,优先保障已有民生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保运转,优先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养老保险基金等基本支出,在厉行节约的基础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三是保发展,保证工委、管委会确定的重大支出需要。“三压”:一是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挤出更多的资金用于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二是压缩非公共财政支出,把有限的资金尽可能用在必保的公共事业领域,切实减轻财政额外负担;三是压缩非预算支出,精细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约束,原则上没有纳入预算的支出项目不得另外安排资金。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23030万元,较上年增长8.44%,加上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811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851万元后,总财力30289万元。为确保当年财政收支平衡,调入新增债券资金8000万元、存量资金2000万元、政府性基金7100万元,当年财政综合财力47389万元。

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473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600万元,国防支出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752万元,教育支出1064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20万元,农林水支出3864万元,交通运输3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8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54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79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3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安排保持平衡。

2018年,汇总“三公”经费预算187万元(不含市下专项资金),与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下降1.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167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增加1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未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由于从源头上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18年,预计上级各项转移支付及补助收入2311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23万元纳入财力统筹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5000万元按专项用途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52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8160万元,调出资金7100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保持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3088万元,支出预算233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750万元 ,累计结余1455万元。

(五)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2018年,根据新区财力状况及债务风险等因素,结合市政府下达新区政府债务限额,计划申请新增政府债券50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三、2018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围绕全年收入目标任务,充分调动各部门抓税源、促增收的积极性,培植壮大财源。加强财、税、库、银联系,正确分析不利因素和有利因素,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监控,杜绝跑冒滴漏,实现应收尽收。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加强财源建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克难攻坚,深挖潜力,确保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

(二)科学优化支出结构。增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相互衔接,按照综合预算原则,统筹预算资源,合理安排支出,提高配置效率。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需要,保证扶贫、教育等支出的必要增长,重点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促进新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力以赴促发展。统筹公共预算与基金预算、政府债券与基本建设等各种政府性专项资金。创新融资形式,积极尝试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新兴业务模式来拓宽融资渠道。争取中省市政策支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培育新区经济发展新动能。全面落实执行好中省市结构性减税各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四)持续用力助脱贫。按照扶贫资金投入不低于地方财政收入2%、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20%的要求,足额落实扶贫专项资金,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按照“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思路,整合各类涉农及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扶贫脱贫,着力破解脱贫攻坚突出问题。

(五)不断深化财政各项改革。深化部门预、决算公开改革,不断增强财政透明度。进一步树立绩效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以示范型财政所创建为契入点,巩固已有规范化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基层财政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基于平台支撑下的应用表层业务规划建设,不断完善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模块、财政专户系统、预算单位账务核算系统。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抓好PPP项目建设和山水林田湖等财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

名词解释:

1.绩效目标是指财政预算资金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目标是编制部门预算、开展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按照预算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划分,绩效目标分为基本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按照时效性划分,绩效目标分为中长期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

附件:2018年新区政府预算草案附表.xlsx


网络编辑:张静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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