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建交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综〔2024〕35号),现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万元,专项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210108-老旧小区改造”,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详见附件)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具体使用范围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37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请单位结合项目实际,将补助资金分解到具体改造项目,于7月10日前将资金分配计划报新区财政局及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同时应当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并按照工作(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