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
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
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

铜新财综〔2024〕31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4-01-30 10: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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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铜财社〔2024〕3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补助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信息化建设、医保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严格按照《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铜财社〔2022〕132号)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年终功能分类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附件1:资金明细表.xls

附件2:绩效目标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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