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铜财社〔2024〕37号)文件,现下达你局补助资金20万元,专项用于信息化建设、医保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严格按照《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切实做好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的通知》(铜财社〔2022〕132号)有关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三、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年终功能分类列“2101599-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