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散煤治理项目运行中央补助
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建〔2023〕11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经建科 发布时间:2023-02-21 08:36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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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散煤治理项目运行中央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铜财资环〔2023〕16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153.52万元,专项用于散煤治理项目运行补助。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110301-大气”,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请严格按照财政部《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有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相关财经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专项用于散煤治理项目运行补助,严禁挤占和挪用,严格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请你单位收到资金后,加快资金预算执行进度,可根据市发改委提供的改造运行户数(新区完成户数15260户),统筹用于清算2021-2023年度散煤治理项目运行补助。

附件:2021年-2023年度散煤治理运行补助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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