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区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综〔2023〕130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综合科 发布时间:2023-12-07 08:14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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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卫生健康局:

你局《关于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申请》(铜新卫健发〔2023〕186号)文件收悉,现下达你局区级补助资金2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实施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列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2100699-其他中医药支出”,支出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附件:绩效目标表.doc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7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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