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建交通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铜财建〔2022〕234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1000万元,专项用于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前期费用。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附件:新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