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冰雹灾害农业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农〔2024〕81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农财科 发布时间:2024-09-23 15:1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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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做好全市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工作,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冰雹灾害农业救灾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24〕88号),结合《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8·20”冰雹灾害农业救灾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24〕49 号)要求,现下达冰雹灾害农业救灾补助资金共计86万元(其中:市级51.6万元;区级34.4万元)。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使用。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19-防灾救灾”,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8·20”冰雹灾害农业救灾工作的通知》)(铜政办函〔2024〕49 号)要求,规范资金发放,严防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确定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在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及时入库,资金正常支付。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9-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若兰

受理单位: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政大厦8楼8002室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新区农业农村局

专项(项目)名称

冰雹灾害农业救灾补助资金

资金总额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86

其中:市级补助

51.6

区级补助

34.4

年度目标

通过使用救灾资金,支持农业受灾地区基本恢复农业生产,确保全年农业生产稳定。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面积(万亩)

≤0.82

质量指标

用于农业生产救灾相关支出的比例

100%

时效指标

灾后生产恢复时效性

及时恢复正常生产

救灾资金拨付

落实及时率

及时拨付落实

成本指标

亩均救灾财政

投入成本(元)

≤35.34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灾区农业生产秩序恢复

基本恢复

满意度

指标

技术指导对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5%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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