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 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铜财农〔2024〕68号),现下达资金12万元,用于农机购置补贴。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中央和省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使用。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请你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及时通过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予以发放,确保此项惠民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同时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确定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另外,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在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及时入库,资金正常支付。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9-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若兰
受理单位: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政大厦8楼8002室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12日
附件: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单位)名称 |
新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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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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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总额 (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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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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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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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 |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农机购置对象成本,推动农业化机械普及率,促进农业装备转型升级,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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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内容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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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数(台)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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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 机械化率(%)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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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年度内资金实施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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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农机购置补贴 |
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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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直接受益农户数(户)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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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政策公开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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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