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农〔2024〕2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农财科 发布时间:2024-01-11 09:5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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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铜财农〔2023〕134号),现拨付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直达资金400万元,直达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2 号)中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支出的有关要求使用。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0-稳定农民收入补贴”,经济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迅速开展此项工作,及时通过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予以发放,确保此项惠民补贴资金落实到户。同时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确定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纳入 2024 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且保持不变,省财政厅对直达资金实行动态监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在分配、指标登录、拨付、使用各个环节均需单独列示,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

三、要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采取相应措施,严禁挤占挪用,彻底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9-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若兰

受理单位: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政大厦8楼8002室

    附件: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0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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