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生产基础,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和管护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23〕49号),现下达2023年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和管护补助资金3.5万元(详见附件1)。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2〕5号)等相关要求使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财政安排的管护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广大群众直接受益的农田建设项目灌排系统、田间道路、输配电等工程和设备质保期过后的维修维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管护经费由其自行承担。市级管护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因机械作业或人为故意损坏的,维修资金由损坏人负责,均不得使用市级管护补助资金。市级管护补助资金按照“依需申请、据实安排”的原则安排使用,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二、该项资金已同步纳入直达范围,请收到文件后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制定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另外,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在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及时入库,资金正常支付。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9-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若兰
受理单位: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政大厦8楼8002室
附件1:2023年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和管护补助资金分配表.xls
附件2:2023年农田建设市级财政配套和管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