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疫情防控补助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预〔2023〕20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预算科 发布时间:2023-08-03 15: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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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预〔2023〕30号),结合铜川市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资金分配意见,下达你单位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373万元,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金额及经济科目详见附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入库时标打“直达资金”标识,及时细化项目,并加快直达资金支付。

三、请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四、请于7月10日之前将补助资金支付计划报财政局备案。

附件1 资金拨付明细表.xlsx

附件2-1 新区卫健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2 新区公安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3咸丰卫生院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4社会事业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5新区市场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6坡头卫生院项目将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7管委会办公室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8新区商务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9新区住建局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2-10正阳办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2-11咸丰办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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