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疫情防控财力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预〔2023〕30号),结合铜川市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资金分配意见,下达你单位疫情防控补助资金1373万元,年终支出功能科目列“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具体金额及经济科目详见附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标识应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你单位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入库时标打“直达资金”标识,及时细化项目,并加快直达资金支付。
三、请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四、请于7月10日之前将补助资金支付计划报财政局备案。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