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省级财政
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

铜新财农〔2023〕48号

来源:新区财政局农财科 发布时间:2023-05-29 11: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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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23〕37号),现下达你单位资金2.5万元,用于支持2023年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补助标准为每亩50元。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1号)等相关要求使用。年终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90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请收到通知后,及时开展此项工作,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项目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另外,请你单位收到文件后,及时在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及时入库,资金正常支付。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0919-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王若兰

受理单位: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受理单位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财政大厦8楼8002室

附件: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专项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推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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