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社〔2023〕19号)文件及新区卫生健康局提供的资金分配表,现下达你单位实施国家药物制度中央补助资金66.63万元,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
三、功能分类列“2100399-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科目,政府经济分类详见附表。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