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达资金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省财政厅、市财政局有关直达资金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2022年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直达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区周密部署、高效运转,全流程全方位推进直达资金落实支付。
截至目前,我区收到直达资金16158.04万元,其中上级下达资金15242.49万元,区级配套资金915.55万元,下达、分配到单位16158.04万元,分配进度100%;直达资金共支出14188.64万元,支出进度87.81%。
二、直达资金安排使用及工作主要成效
在直达资金工作推进中我区坚持“用、管”并重,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把直达资金用在民生工程上、用在保障基层运转上、用在推动发展上、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上,真正达到了直达资金保障地方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改善民生福祉的目的,确保直达资金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重点支持帮扶群众保居民就业。包括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一)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及时拨付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特困人员救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和基层运转。2022年,全区下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725.08万元、困难群众救助和就业补助资金113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1438.26万元,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二)有力支持教育教学正常运行。我区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将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各学校教育资金规范使用。2022年,全区已下达2690.12万元直达资金用于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保障教育教学正常运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的工作要求,严格资金使用方向。一是继续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管。用好监控系统预警整改功能,及时处理系统存在的预警信息,针对支出存疑情况及时核实整改,确保资金精准高效发挥作用。二是提高资金拨付进度。积极与预算单位对接,督促预算单位对接项目业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保障资金支出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