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铜财建〔2022〕8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82万元(其中本次下达41万元,追加铜财建〔2021〕29号文件41万元)。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
该项直达资金的标识是“01中央直达资金”,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加快预算执行,做好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新区2022年第一批省级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xls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