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新财建〔2022〕4号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

来源:新区财政局经建科 发布时间:2023-03-07 09:1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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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铜财建2021168号)文件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分配计划的报告》(铜市监字202150号)文件下达你单位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贸流通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21月4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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