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的通知》(铜财建〔2021〕168号)文件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分配计划的报告》(铜市监字〔2021〕50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资金3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知识产权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试点工作。年终列功能分类科目:“2160299-其他商贸流通事务支出”,政府经济分类科目“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
请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请你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及有关业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同时,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2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