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卫生健康局: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公共卫生服务市级(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铜财社〔2022〕199号)文件,现下达你单位公共卫生服务市级(第二批)补助资金7.305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铜卫健发〔2022〕 38号)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中2022年新增5元统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二、请你局按照《铜川市财政局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铜财社〔2022〕259号)文件加强资金监管,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同时请建立绩效评价机制,并对相关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公务卡管理制度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管理办法使用。
四、年末功能分类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政府经济分类列“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