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农业农村局:
为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粮食生产的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22〕100号),现拨付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27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局在收到补贴资金后,迅速开展此项工作,确保本次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足额使用,一次性补贴资金不足的,可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结余资金一并统筹发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及时通过陕西省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务必于9月底前发放完毕,确保不误农时。同时要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确定绩效目标,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要切实将补贴政策落到实处,严禁挤占挪用,彻底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三、请结合工作实际,严格落实《铜川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铜财农〔2022〕100号)(详见附件2)文件中相关要求。
附件2:铜财农〔2022〕100号关于拨付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pdf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