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

铜新财农〔2021〕6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07 10:37 阅读:
保存 打印

新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根据《铜川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铜财农〔2021〕43号),结合《铜川市新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管理费分配计划的通知》(铜新乡振发〔2021〕17号),现下达你单位资金20万元,用于2021年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项目管理费(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铜川市新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项目管理费使用范围等相关要求使用,抓紧实施项目,加强资金监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资金高效运行。

公告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315229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李敏娟

附件:2021年资金分配明细表.xlsx

铜川市新区财政局

2021年8月31日


网络编辑:张华华
信息审核:焦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