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部门主要职责
铜川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新区人事编制、档案、职称及管理;人才入库、高校毕业生见习;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招聘咨询;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就业失业登记证》审核办理;劳动力转移;退伍军人帮扶;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和再就业岗位开发管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新区“5560”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的审核发放;失地农民(户)认定及失地证办理等。
(二)机构设置
铜川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开发管理科、医疗保险科、培训科、职介科、档案室。
二、2019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巩固扩大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2、实现就业创业扩容提质:(1)确保完成就业目标任务;(2)积极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3、推进人事人才规范提升:(1)做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2)加强职业技能培训;(3)做好人事编制管理工作;(4)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4、促进社会保险普惠便捷:(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完成社会保险缴费发放工作;(3)扩大宣传力度;(4)认真开展稽核工作;(5)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5、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
6、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多措并举完成清欠任务。
7、夯实综合性基础工作:(1)加快数字人社建设;(2)强化服务能力提升。
8、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无二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铜川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5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1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9当年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2019年本部门纳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80万元。其中涉及扶贫资金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随同部门预算一并公开(详见附表)。本部门暂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七、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9年本部门预算收入2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6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级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等项目预算;2019年本部门预算支出2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上级补助支出入0万元、事业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6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及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等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6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及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等项目预算;2019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28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2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6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及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等项目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21万元,较上年增加634.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及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等项目预算。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1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80101)48.52万元,包含人员支出38.8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1.66万元,原因是2019年度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预算已从行政运行科目中分离,2018年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预算用的是行政运行科目。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8.19万元,包含人员支出8.1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8.19万元,原因是2018年养老保险预算用的行政运行科目。
(3)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080799)186.57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86.57万元,较上年增加136.5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协理员取暖费降温费、就业扶贫区及配套、建档立卡户外出务工交通费的预算。
(4)死亡抚恤(2080801)87.5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5万元,较上年增加87.5万元,原因是2019年预算了死亡抚恤金、丧葬费、 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的费用。
(5)伤残抚恤(2080802)3.2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2万元,较上年增加3.2万元,原因是增加了工伤补助金预算。
(6)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602)400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92万元,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7)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80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80万元,较上年增加380万元,原因是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5560"人员生活保障项目增加。
(8)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3.08万元,包含人员支出3.0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3.08万元,原因是2018年医疗保险等预算用的行政运行科目。
(9)住房公积金(2210201)3.94万元,包含人员支出3.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3.94万元,原因是2018年住房公积金预算用的行政运行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1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54.01万元,包含人员支出54.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2.43万元,原因是工资福利逐年增加,各类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42.97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万元、项目支出33.27万元,较上年增加34.37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区协理员降温费、取暖费预算在此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2324.02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2324万元,较上年增加571.6万元,原因是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313)400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较上年增加25.92万元,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项目资金预算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21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54.01万元,包含人员支出54.0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42.97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7万元、项目支出33.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2324.02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02万元、项目支出2324万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10)400万元,包含人员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因2019年部门预算中首次批复政府经济分类科目,与上年不形成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公务接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经费预算。
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经费预算。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9.7万元,较上年增加4.7万元,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增加一人,且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中含其他交通补助。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当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 就业补助资金:简称就业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本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4.“5560”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金:新区失地农民女年满55周岁(含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新区失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由村委会审核上报,报新区人社局审核后,报管委会批准。获批后,基本生活保障金期限为一年,每半年新区人社局发放一次。
附件:2019年铜川市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