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全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检查考核,总结交流经验。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组织综合治理宣传、理论研究工作。研究解决综合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2.指导下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办)的工作。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确保辖区社会稳定。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加强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综治维稳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综治信息化建设,完成综治视联网和数据信息系统联网应用目标任务。
2.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建立台账,召开矛盾纠纷协调会议,积极推进矛盾纠纷信息系统应用工作。
3.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多种形式的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巩固和加强群防群治工作,推进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4.加强综治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做好综治及平安建设“两率一度”年度测评工作。
5.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管理,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实施“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
6.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日常工作;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社会面管控能力。
7.加强反邪教阵地建设,扎实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完成传统媒体和网上撰稿工作任务,积极推广省市反邪教微信公众号和政务微博,深入推进无邪教创建工作。
8.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加强不稳定因素、群体性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和涉稳重点群体稳控工作,做好重大节庆和敏感时段的专项维稳,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即铜川市新区综治办本级(机关),无二级或基层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6人,其中行政1人,借调2人,公益性岗位3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67 万元。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共有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暂未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 3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预算3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3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8.7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71 万元,主要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71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4.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38.7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71万元,较2017年增加14.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
3.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302商品和服务38.71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71万元,较2017年增加14.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治工作经费及家庭平安保险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包括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车辆维护费支出。
会议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未组织任何形式的会议。
培训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0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较上年减少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8年的群防队员工资列入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委托业务费 :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咨询费、劳务费等。包括咨询方面的支出;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
4.综治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辖区内治安综合治理、社区矫正、治安防范、平安创建等工作的经费。
5.家庭平安保险:是对新区范围内居民,用于保障居民家庭财产的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