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信访条例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转办督办、处理、矛盾纠纷的调处排查工作。
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3.积极主动的做好信访事项的转办和督办工作,使信访案件按程序及时处理。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5.认真做好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
6.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1.畅通信访渠道,提升群众满意度。按照区综治维稳中心“一办两厅三部”建设布局,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大厅建设及运行工作。全面畅通“信、访、网、电”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联通到各街办的视频接访系统投入使用。
2.强化信访风险预警,加强源头预防。探索建立信访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加强信访信息工作。
3.坚持领导“三访”,破解信访难题。继续坚持实行区级领导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夯实同步接访、陪同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责任,减轻上行压力。全面落实街办党政领导接访制度。
4.突出事要解决,化解信访积案。持续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清仓活动,对中、省、市交办突出信访问题和重点人员,落实一案一领导、一案一办法,包案化解。
5.加强基础业务,提高基层信访工作能力。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活动,聚焦受理、办理、回复、督办等环节,严格工作标准,提升办理效能。加强街办信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工作。
6.切实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全力做好群众来区、去市集访的接待工作,建立事前预警、事中应对、事后督办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市委、市政府门前集访处置化解工作,着力减少重复访、异常访。
7.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严格落实《铜川市新区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效能问责。完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实行日常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突出去市赴省集访、进京访,越级访和基础业务规范化的考核,促进工作责任落实。
8.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多层面、多渠道的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自身素质。贯彻落实追赶超越、“五新战略”特别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学习,全面领会新思想、新内涵,围绕落实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突出抓好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有1个,即铜川市新区信访局本级(机关),无二级或基层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9人,其中行政3人,借调2人,公益性岗位4人。单位管理的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75万元。公车改革后保留的公务用车共有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暂未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部门总收入 4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 8.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及专项工作经费。2018年度部门总支出预算4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总收入 4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及专项工作经费。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0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及专项工作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30.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6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及专项工作经费。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其中:2010308信访事务35.06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5.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3.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中增加了社会保障费;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0万元,包含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2017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中增加了长期驻京接访人员费用。
3.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照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其中:301工资福利30.06万元,包含基本支出3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2017年增加5.9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302商品和服务15万元,包含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10万元,较2017年增加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专项工作中增加了长期驻京接访人员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并已公开空表。
(六)“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为: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包括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维护费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无车辆维护费支出。
会议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各类会议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未组织任何形式的会议。
培训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组织的各类培训方面的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及2018年本单位均未组织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计35.06万元,其中:301工资福利30.06万元,302商品和服务5万元。较上年增加5.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支出中的社会保障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计划。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社会保障缴费:反应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生育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