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新区社会事业局属行政部门,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一级预算管理,局机关编制7人,实有29人。2016年固定资产合计59.88万元,车改后无公车。局机关下设5个科室:民政办、社会事务办、老龄办、残联办、婚姻登记处。
二、部门主要职能
(一)民政:积极做好社会兜底保障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兜底办公室作用,助力脱贫攻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救灾救济、优抚、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五保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工作; 加强基层政权及自治组织建设;承办婚姻登记业务;承办社会福利、慈善服务、宗教事务、 殡葬管理、社团登记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二)文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落实公共文化服务年度任务;组织指导全区性文化活动,积极落实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体育:落实全民健身要求,完善基层体育设施场地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性体育活动,积极落实市局交办的各项任务。
(四)文物旅游:打造全域旅游,培育和发展旅游产业,加强文物单位的保护与利用。
(五)残联:办理证件、各类补贴发放、适配辅助器具等。
(六)老龄:办理证件、生活补贴发放、老年协会管理。
(七)慈善:针对弱势群体开展各类救助活动。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推进脱贫攻坚民生兜底保障。
(2)全力促进各项社会事务协调发展。
(3)完成新区管委会和上级各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铜川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预算收入总额360.16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0.16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81.98万元,增加原因为对人员的资金发放增加(村干部工资补贴、社区三委人员工资补贴及社保缴费)。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铜川市新区社会事业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36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万元;项目支出264.86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8.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4.15万元。与上年比较增加181.98万元,增加原因为对人员的资金发放增加(村干部工资补贴、社区三委人员工资补贴及社保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 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上年未发生支出,今年也无相关支出计划。
2017年会议费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同。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2017年培训费预算 0万元,与上年相同。原因是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压缩培训人数和天数,对培训费预算进行压减。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万元,与2016年相同。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