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区检察室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来源:铜川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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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2017年年初固定资产总额共计117.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辆。实际在编在岗人数11人,实有19人。本单位内设部门为一室三科,分别为:办公室、一科(公诉)、二科(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科(案管)。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三、2017年重点工作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工作。

2.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

3.加强民行、控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4.加强检察室队伍建设,着力塑造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四、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新区检察室单位预算总收入预算145.9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5.9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25.3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和一人办公费。

2.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新区检察室预算支出总额145.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93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1.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37万元;其他基本性支出30.33万元。相比上年增加25.31万元,增加原因为工资和一人办公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做此项预算安排。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七、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11.23万元,较上年减少了0.42万元,较上年下降42%。其中出国费0万元,2017年本部门未做此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9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10%,主要是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运行费 8.33万元,比上年增加0.72万元,增加0.09 %,今后会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

会议费预算情况

2017年会议费预算0 万元,与上年相同。原因是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压缩会议规模和次数,对会议费预算进行压减。

培训费预算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预算支出3.1万元,2016年度无此项预算安排,故比上年增加了3.1万元,增长100%,单位培训增加。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5.93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5.31万元 ,增长17%。

九、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共3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1.74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17年度新区检察室预算公开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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