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室预算公开试点工作,提高政府收支管理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铜新管发(2016)35号)的文件精神,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新区检察室预算改革与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吕学敏兼任,我室财政预算改革与公开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洪林
成 员:吕学敏、李雪清、杨文静
一、新区检察室预算公开说明
(一)新区检察室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2、单位性质
新区检察室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法律监督主要是一种诉讼法律监督,即通过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依法对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2016年度工作任务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工作。
(2)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
(3)加强民行、控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4)加强检察室队伍建设,着力塑造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4、经费管理方式
全额预算管理
5、人员情况
新区检察室属全额拨款的行政部门,现有编制10人,实有18人。
6、资产情况
2016年年初固定资产总值为120.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概况
1、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16年新区检察室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绩效,统筹编制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是综合预算原则。对单位的可用财力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内容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二是合法真实的原则。部门预算的经费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测算,做到预算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认真测算,力求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三是零基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可能”的要求,对人员支出按在编实有人数核定。
二、新区检察室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新区检察室资金来源为经费和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6年总收入预算120.62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62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上年减少0.9%
(二)2016年总收支预算120.62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20.62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万元;公务交通费7.61).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新区管委会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既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理财、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更是规范部门决算编制,提高预算科学性和合理性,全面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使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预算执行中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所有项目经费的列支都必须符合项目支出的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运作。
2、认真执行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事项和原则,细化项目的实施计划,集中财力保证重点,促进部门财务收支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增强实施项目的操作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
3、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精打细算,注重节约,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化工作,加快预算公开试点步伐。
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2016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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