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公安分局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提高政府收支管理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铜新管发〔2015〕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经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铜川市新区公安分局预算改革与公开领导小组。我局部门财政预算工作由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仇仲虎
副组长: 贺建斌
成 员: 李永红 卢梅荣
一、新区公安分局预算公开说明
(一)新区公安分局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2、单位性质
新区公安分局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依法管理社会治安和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的行政权和司法权。
3、2015年度工作任务
(1)维护市委、市政府门前及信访接待大厅正常信访秩序及正常办公秩序;
(2)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
(3)深化“大巡防”工作,建立了街面警务站,成立了零点巡逻队,公安检查站正在建设中,最大限度将警力摆在街面上,不断提高见警率;
(4)建立社区警务室,加大社区治安管理和便民服务力度,延伸公安工作的触角,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水平;
(5)完成分局办案中心及正阳路派出所、华夏北路派出所、坡头派出所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
(6)做好居民户籍管理、证件办理及咨询工作。
4、经费管理方式
全额预算管理
5、人员情况
新区公安分局属全额拨款的行政部门,局机关编制100人,实有100人。
6、资产情况
2015年年初固定资产总值为1743.43万元。
(二)部门预算概况
1.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2015年新区公安分局工作目标任务,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绩效,统筹编制收支预算。
2.部门预算的编制原则
一是综合预算原则。对单位的可用财力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收入,将单位所有收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纳入综合预算,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反映单位实际的收支情况,使所有收支活动纳入预算管理与监督的范围。
二是合法真实原则。部门预算的经费按照有关法规进行测算,做到预算收入合法合规,支出符合财务规定,对每一收支项目进行认真测算,力求科学合理、真实准确。
三是零基预算原则。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可能”的要求,对人员支出按在编实有人数核定。
二、新区公安分局2015年预算收支说明
新区公安分局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资金来源为经费和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2015年总收入预算1791.1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91.1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上年增加48%,增加部分为项目。
(二)2015年总支出预算1791.10万元,其中:(1)基本支出1105.2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2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3.7万元),(2)项目支出703.56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上年增加48%。
三、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新区管委会开展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既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民主理财、加强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建立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更是规范部门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从而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严格执行使用好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我们将以此为契机,在预算执行中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预算,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确定的项目使用规定,实行专款专用,所用项目经费的列支都必须符合项目支出的要求,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运作。
2.认真执行规定,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部门预算公开的指导事项和原则,细化项目的实施计划,集中财力保证重点,促进部门财务收支行为程序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增强实施项目的操作性,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质量和效益。
3.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要精打细算,注重节约,结合部门实际,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化工作,加快预算公开试点步伐。同时,主动接受市政府的监督,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审计和检查。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