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来源:铜川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11-03 00:00 阅读:
保存 打印

                                                                                    新区审判庭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方案

      为巩固部门预算公开试点工作成果,全面推进新区部门预算工作,提高政府收支管理透明度,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体制和预算决策机制,根据《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工作的通知》(铜新管发〔2015〕114号)的文件精神,新区审判庭继续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
       一、新区审判庭预算公开说明
     (一)新区审判庭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抗诉案件。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4)依法执行本庭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 
      (5)依法审理执行由上级法院指定审理和执行的一审案件。
      (6)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7)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8)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对困难、弱势群体提供司法救助。
       (9)管理本庭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11)承办其他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2、单位性质
     新区审判庭具有与人民法院相同的单位性质,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新区审判庭属于国家司法机关,通过行使审判权,依法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
     3、2015年度工作任务
审判庭的任务是通过审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纠纷,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秩序,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4、经费管理方式
     全额预算管理
     5、人员情况
    现有编制14人,实有28人。
     6、资产情况
     2015年年初固定资产总值为148.93万元。
    (二)新区审判庭2015年预算收支说明
     新区审判庭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资金来源为经费和专项资金,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5年总收入预算135.60万元,其中: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6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上年减少10.31%。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5年总支出预算135.60万元,均为基本支出。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00.52万元;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08万元;③日常公用经费26.00万元。今年年初预算数相比上年减少10.31%。

     二、收支预算表:

审判庭.doc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赵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