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新区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在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依照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新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3)按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新区各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初审工作。
(4)负责进入新区范围内规划设计队伍和城市雕塑队伍的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5)负责新区规划范围内勘测行业及资质的管理工作。
(6)分管新区规划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查处规划违法案件。
(7)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新区城市科学技术工作、宣传工作和教育工作。
(8)承办新区工委、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铜川市新区规划局部门本级(机关)下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规划用地科三个部门。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建设项目服务。共组织召开规划方案评审和选址论证等会议12次,审查项目35个,上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5份,上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初审意见10份,上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审意见18份,上报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初审意见25份,上报公园绿地、道路建设、综合管廊等市政项目规划方案初审意见8份,上报规划验收初审意见4份,出具函复17份。研究批复了《豹村移民搬迁一期规划方案》和方巷口村、华原村美丽乡村规划方案。协助市规划局开展《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铜川市城市集贸市场和停车场布点规划》等工作,配合开展开工放线、竣工验收、违建项目查处等工作。
2.招商项目服务。发挥规划职能,采取多种形式服务于新区招商引资项目。熟悉掌握新区城市规划和重点发展区域建设情况及新区待开发出让地块基本情况,热情接待有投资意向的开发商,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经发、招商等部门,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准确可靠资料。
3.规划编制工作。一是与新区四创办对接联系,已经编制完成新区木质公厕规划布点方案。二是结合编制完成的木质公厕布点方案,着重做好铜川市新区公厕布点规划方案编制,经前期充分调研和现场踏勘,详细准备规划编制资料,已委托规划院进行方案编制,将于近期召开评审会议,计划年底前可完成编制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实有人员8人,其中行政4人,借调人员3人,公益性岗位1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9.05万元,较上年减少25.82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01.49万元,较上年减少8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7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4.85万元,占总收入的19.66%,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取得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24.2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80.3%,主要是市规划局拨付的资金。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0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88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34.7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61.12万元,占总支出的97.2%;项目支出5.61万元,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4.85万元,较上年增加1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6.25万元,较上年增加24.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9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4.35万元,事务支出4.35万元。包括:
(1)公务员考核4.35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事业运行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2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34.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的家庭补助;公用经费31.4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25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6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76万元,公用经费31.49万元),项目0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4.29万元,津贴补贴11.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0万元(其中:奖励金4.33万元,住房公积金2.66万元,采暖补贴0.31万元。)
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1.49万元(其中:办公费3.55,印刷费2.19万元,手续费0.04万元,电费0.23万元,邮电费0.65万元,差旅费0.56万元,劳务费3.85万元,委托业务费17.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8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36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
5、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 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无公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0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主要是未发生。支出内容包括(按实际情况反应: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0。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情况:铜川市规划局新区分局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铜川市规划局新区分局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经费总额0万元。主要无公务接待。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39%。主要原因未安排培训事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无会议安排,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加)0%,主要是连续两年内无会议安排)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专项业务经费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49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委托业务(按实际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1.49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0%。经费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8.59万元,增长5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4.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4.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主要任务是:满足上一层次规划的要求直接对建设项目做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并为下一层次建筑、园林和市政工程设计提供依据。源:对于当前要进行建设的地区,应当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6.建筑密度: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