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城建监察大队2017决算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30 10: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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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铜编发(2012)39号文件,我单位受市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市工商局委托,主要承担新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市政管理、建筑市场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工商行政管理、户外广告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执法职能。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预算管理,目前工商等监察职能尚未被市级相关部门授权或者委托。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为契机,加强培训,增强执法能力和水平。

2、加大市容专项整治力度,改善城市面貌。

3、强化重点区域监管,加大便民疏导点建设力度。

4、狠抓早夜市管理、露天烧烤整治工作。

5、创建铁诺路 “示范一条街”,树立文明管控新典范。

6、坚持工作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激励机制。

7、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坚决打胜三场攻坚战。(1)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国卫复审顺利通过奠定良好基础。(2)强化环保监察职能,切实打好铁腕治霾持久战。(3)坚定信心不动摇,全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8、以创带建,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创文等工作。

9、积极配合,保障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大队内设办公室、法规监督科、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违停办、环保中队共7个科室。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76人,其中行政22人、事业0人,临时人员54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6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85.06万元,较上年减少85.2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及其他收入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20.74万元,较上年减少39.4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585.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1.59万元,占总收入的71.65%,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3.47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28.35%,主要是子长县渣土清运费、便民疏导点建设费用及项目环境综合整治费用。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2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7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97.42%;项目支出16万元,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58%。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51.59万元,较上年减少6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86.09万元,较上减少4.3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7万元(主要是发放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城乡社区支出439.77万元(主要是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34.67万元。包括:

(1)公务员考核34.67万元,主要用于发放2016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励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0.0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315.05万元,主要包括:在职的正式人员、临时人员工资及退休人员退休费;公用经费155.04万元,主要包括:机构日常运转的费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6.09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70.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5.05万元,公用经费155.04万元),项目支出16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3.3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9.46万元,津贴补贴74.48万元,奖金5.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8.4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1.04万元(其中:办公费15.56万元,印刷费1.17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13万元,邮电费1.2万元,维修(护)费0.83万元,专用材料费2.45万元,劳务费132.24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1.74万元(其中:退休费11.65万元,医疗费2.10万元,奖励金37.99万元。)。

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55.04万元(其中:办公费15.07万元,印刷费1.17万元,水费0.97万元,电费13万元,维修(护)费0.83万元,专用材料费2.45万元,劳务费117.93万元,委托业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2.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

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万元(其中:办公费0.49万元,邮电费1.2万元,劳务费14.31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13.26万元,降低100 %,其中: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13.26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无车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均为0万元。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XX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铜川市新区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铜川市新区城建监察大队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经费总额0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减少100%,主要是2017年未开展培训工作。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0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55.0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70.24万元,增长82.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因工作需要,劳务费支出增加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1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1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 委托业务费 :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咨询费、劳务费等。包括咨询方面的支出;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

附件:铜川市新区城建监察大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新区城建监察大队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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