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工委组织部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10-29 17:28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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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制定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提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宣传;负责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和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对全区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科级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科级干部的考察、任免;负责全区远程教育、目标考核、工会、妇联、共青团、工资、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区大学生村官、农村老党员、遗属生活补助、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组织部下设三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科、干部科。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严肃认真,“两学一做”扎实推进

(二)抓实重点,基层党建不断提升

(三)基础入手,干部人才工作持续加强

(四)结合实际,“三项机制”及目标考核迈出新步伐

(五)统筹兼顾,群团工作同步开展

(六)服务大局,分配中心任务全面完成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仅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4人,其中行政4人、事业0人,公益性岗位2人,社区专职3人,协理员3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53.61万元,较上年减少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减少: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98.06万元,较上年增加61.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53.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53.6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3.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0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98.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6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2.09%;项目支出83.20万元,是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2018年度《当代陕西》等党刊经费、2018年度《当代陕西》等党刊经费、党建、培训、第一书记等工作经费和城市社区“三有一化”奖补资金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27.91%。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253.61万元,较上年减少24.2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拨款减少: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98.06万元,较上年增加61.0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项目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42万元(主要是财政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组织事务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1万元(主要是民政管理事务、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44.73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财政事务、人力资源、组织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42.42万元。包括:

(1)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补助日常公用经费:

(2)公务员考核7.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奖励金支出:

(3)行政运行36.5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0.50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当代陕西》等党刊经费、2018年度《当代陕西》等党刊经费、党建、培训、第一书记等工作经费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7.51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社区“三有一化”奖补资金等专项业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民政管理、抚恤和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91万元。包括:

(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12.00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建支出:

(2)死亡抚恤96.24万元,主要用于一次性死亡抚恤、丧葬费和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3)其他优抚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助支出: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生活补助:

农林水支出为农业事务支出44.73万元。包括:

(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44.73万元,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生活补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86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81.2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0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214.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19万元,公用经费33.67万元),项目支出83.20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80万元,津贴补贴10.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4.61万元(其中:抚恤金96.24万元,生活补助33.00万元,医疗费14.39万元,奖励金7.92万元,住房公积金2.48万元,采暖补贴0.58万元。)。

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3.67万元(其中:办公费24.87万元,印刷费2.10万元,手续费0.05万元,水费0.09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0.09万元,维修(护)费0.02万元,劳务费2.47万元,委托业务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2.9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2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97万元(其中:办公费12.17万元,印刷费3.01万元,水费0.21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0.88万元,培训费4.56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劳务费30.13万元,委托业务费29.66万元,其他交通费0.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3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23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0.16万元,增长0.00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降低(增长)0.00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和2016年度均无此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长)0.00%,增长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17年和2016年度均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未参加任何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主要支出内容包括(按实际情况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培训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中国共产党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织部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故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按实际情况说明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中国共产党铜川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故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36人,经费总额0.16万元。主要包括组织培训活动期间的接待费。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4.56万元,主要是新区党建、廉政、财务、环保及公共文化知识综合培训,比上年增长2.93万元,增长179.14%,主要是新增新区党建、廉政、财务、环保及公共文化知识综合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72万元,减少100.00%,主要是本部门2017年无此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9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7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3.67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0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0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5.58万元,增长19.8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5.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网络编辑:王嘉宾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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