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信访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新区信访局 发布时间:2018-10-29 17:07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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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按照信访条例负责全区信访工作的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转办督办、处理、矛盾纠纷的调处排查工作。

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听取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认真做好记录、登记,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

3.积极主动的做好信访事项的转办和督办工作,使信访案件按程序及时处理。

4.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全区社会稳定。

5.认真做好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确保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完成,做好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

6.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工委管委会主导推动工作力度加大。

2.明确工作重点,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逐步推进。

3.加快业务提升,信访基础业务办理逐步规范有序。

4.提高重视程度,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持续有力。

5.多措工作手段,赴省集访进京非访控制工作效果明显。

6.定期开展排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不断增强。

7.细化组织保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期间顺利圆满。

8.加强学习教育,干部队伍建设常抓不懈。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1个决算。因工作人员较少,下设一个综合办公室。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2人(借调)、社区工作者1人(借调)、公益性岗位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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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收入支出情况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3.36万元,较上年减少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信访法律服务费项目。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3.96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信访法律服务费项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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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93.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93.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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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7万元,是为日常办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48%;项目支出49.09万元,是为完成各种信访问题项目,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中省市重大会议、可数时段的人员驻守及赴京赴省对信访人接劝返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52%。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93.36万元,较上年减少40.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信访法律服务费项目。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96万元,较上年减少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无信访法律服务费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6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96万元(主要是日常办公及信访专项活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5.11万元。包括:

(1)信访事务73.3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日常办公、中省市重大会议驻守及赴京赴省对信访人接劝返等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1.75万元,主要用于中省市重大会议驻守及赴京赴省对信访人接劝返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人力资源事务支出8.85万元。

(1)公务员考核8.8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奖励金。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7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33.61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11.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等各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96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44.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2万元,公用经费11.25万元),项目49.09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3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9万元,津贴补贴10.73万元,奖金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25万元(其中:奖励金8.85万元,住房公积金1.8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6万元)。

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1万元(其中办公费1.79万元,手续费0.02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3.16万元,劳务费0.33万元,委托业务费0.88万元,其他交通费2.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5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万元(其中办公费0.78万元,印刷费0.96万元,差旅费25.99万元,劳务费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万元(其中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0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及2017年本单位均无“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及2017年本单位均无公务车辆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降低(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及2017年本单位均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增长主要原因是2016年及2017年本单位均因公出国(境)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未组团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情况:2017年本部门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公务车辆购置,信访局机关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0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及2017年均无培训费支出。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6年及2017年均为会议费。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7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5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中省市重大会议驻守及赴京赴省对信访人接劝返产生的食宿、交通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11.25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减少12.23万元,降低52%。降低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重大会议驻守及赴京赴省接访工作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委托业务费:是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咨询费、劳务费等。包括咨询方面的支出;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费用。

附件:2017信访决算公开.xls


网络编辑:聂雪荣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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