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18-10-29 10:59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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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新区管委会的决定、命令、指示,保证市政府与新区管委会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制定街道、社区全面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向辖区内社会单位布置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任务,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4、开展爱国卫生、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绿化美化工作。

5、参与城市建设,危房改造及居住小区的管理工作。

6、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7、负责计划生育、拥军优属、防汛、指导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8、加强社区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9、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0、指导社区自治组织工作,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发挥社区代表会议作用,及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

11、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加强为市属单位、驻区部队和区域内企事业单位的服务。

12、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咸丰路街道办事处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单位设置 “六办三站”, “六办”即党政办公室(财政所)、人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管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办公室(司法所)、宣传科教文卫办公室;“三站”即经济综合服务站(安监站)、社会保障服务站、公用事业服务站(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下辖城市社区6个(单位型社区1个、板块型社区5个)、17个行政村和 5所学校。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建工作。2017年,咸丰路街道党委紧紧围绕总体工作思路,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思想工作,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力、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抓手。充分发挥党委主体作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抓四化”工作思路,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四个“坚持”。

(二)脱贫攻坚工作。立足贫困户实际,聚焦精准识别、精准扶贫,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认真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所有在册未脱贫贫困户均按照“八个一批”进行分类帮扶,创新提升,精准保障,坚决落实脱贫攻坚工作。

(三)综治维稳及司法工作。一切从稳定出发,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街道办事处的头等大事,倾全办之力,确保辖区大局稳定。加大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执行党政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约访制度,成立咸丰路街道禁毒工作委员会,加大反邪教工作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健全社区矫正档案。

(四)国卫巩固提升工作。环境卫生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作,我们深刻地认识到国卫巩固提升工作的重要性,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中真抓实干。加强管理,明确分工。砸实责任,真抓实干。开展周末卫生日活动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确保国卫巩固提升工作有序开展。

(五)治污降霾工作。一是全面落实大气治理责任。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升环保意识,三是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体系。四是大力攻坚,确保铁腕治霾1+7+1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我办在加强网格化巡查的基础上,紧盯省委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理,紧盯日常环保问题整改,认真做好辖区内环保工作。

(六)项目建设工作。街道按照市、区工作要点,强化项目建设,落实目标责任,确保重点项目如期推进,危房改造及安居工程按期上报。项目征迁工作、整治私搭乱建工作。国土资源保护工作有序推进。

(七)三农工作。街道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全方位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积极发展优势产业,聚力精准扶贫,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八)社会事务、人口与计划生育和教育工作。街道以深化民生改善、增进群众福祉为目标,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全力帮民助民利民,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九)市场监管工作。街道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力度、依法行政,全面履行基层市场监管的各项职能。规范个体户合法经营,加强药品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推进“一会两站”建设,提高消保维权效能,对非法集资进行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针对今年严峻的安全生产工作形式,街办上下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生产责任意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十一)征兵工作。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征兵宣传、民兵整组以及兵役登记工作。

为征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十二)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0个。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1人;实有人员40人,其中行政19人、事业21人。单位管理离退休人员0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1)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993.42万元,较上年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村)三委成员工资于后半年交至我单位进行发放,创国卫巩固提升工作以及项目建设等工作较上年增加,因此收入较上年增加。

(2)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848.6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5.8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村)三委成员工资于后半年交至我单位进行发放,创国卫巩固提升工作、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以及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大,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2993.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93.4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9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98.8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284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60万元,是为机关正常运行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29.30%;项目支出2014.06万元,是为完成各种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创国卫巩固提升等工作,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精准扶贫、创国卫巩固提升等专项业务支出,占总支出的70.70%。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1)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993.42万元,较上年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村)三委成员工资于后半年交至我单位进行发放,创国卫巩固提升工作以及项目建设等工作较上年增加,因此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2)2017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848.66万元,较上年增加1296.2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区(村)三委成员工资于后半年交至我单位进行发放,创国卫巩固提升工作、项目建设、扶贫工作以及日常支出较上年增大,因此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政府功能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1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3.6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国防支出1.76万元(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2.9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建设方面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99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方面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费用支出)、城乡社区支出703.9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支出)、农林水支出809.1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综合改革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业管理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日常事务支出553.64万元。包括: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424.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信访事务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财政事务59.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3)人力资源事务32.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考核。

(4)纪检监察事务4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行政运行支出。

(5)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支出。

(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7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政权项目建设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4.60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525.9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08.6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经济分类科目说明支出具体内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8.12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基本支出834.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5.96万元,公用经费308.64万元),项目1523.52万元。

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27.9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4.06万元,津贴补贴105.09万元,奖金8.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8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3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2.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8.06万元(其中:离休费4.47万元,退休费28.64万元,医疗费4.94万元,奖励金32.28万元,住房公积金27.73万元。)。

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08.64万元(其中:办公费39.35万元,印刷费68.78万元,咨询费3万元,手续费0.78万元,水费3.9万元,电费21.99万元,邮电费12.01万元,取暖费19.39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2.43万元,维修(护)费28.87万元,租赁费25.24万元,公务接待费2.20万元,劳务费40.7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8.96万元。)

项目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66万元(其中:印刷费22万元,维修(护)费32.60万元,租赁费45.74万元,劳务费69.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52.86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348.50万元,大型修缮55.85万元,土地补偿884万元,拆迁补偿64.51万元。)。

5、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598.81万元,支出490.54万元,用于征地拆迁和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和项目建设支出。

6、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5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3.05万元,降低29.90 %,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3万元,降低57.69 %,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接待办法,对接待费预算从总量上进行了控制和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较上年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目前公务车辆已满足目前工作需要,无需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05万元,降低1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对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从总量上和单台消耗上进行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本部门组团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0组织的出国(境)团组,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情况及保有情况:铜川市新区咸丰路街道办事处2017年无公务车辆购置,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情况: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6批次、98人次,经费总额2.2万元。主要包括接待用餐。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按照全区绩效管理工作总体安排,2017年本部门暂未开展项目支出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8.64万元,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主要用于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需的公用支出。其中:行政单位1户,合计308.64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户,合计0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0%。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6年同口径增加17.59万元,增长6.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基层工作日益增多,日常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共52.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25.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2.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24.8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财政拨款: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一般预算财政拨款: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8、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8、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9、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以部门预算资金为对象,以部门所有支出所达到的产出和结果为主要内容,以促进部门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10、项目绩效目标:描述实施项目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附件:咸丰办2017年决算公开表.xls


网络编辑:冯雪静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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