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铜川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10-31 00:0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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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新区检察室概况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实际在编在岗人数11人,实有21人。2017年年初固定资产总额共计117.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3辆。本单位内设部门为一室三科,分别为:办公室、一科(公诉)、二科(反贪、反渎、预防职务犯罪)、三科(案管)。

1、新区检察室的主要职责

(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

(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诉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3)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

(4)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2、新区检察室的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行政单位1个: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

3、任务完成情况

1.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新区社会稳定工作。

2.深入开展职务犯罪查处和预防工作。

3.加强民行、控申,切实维护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4.加强检察室队伍建设,着力塑造公正廉洁的执法形象。

二、部门2016年度决算表(统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70.23万元,2015年收入合计193.95较上年减少23.72万元,减少了12.2%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2)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48万元,2015年支出合计数200.95较上年减少17.47万元,减少了8.7%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2、本年收入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170.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70.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是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是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占总收入的0%。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8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3万元,是为办案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75%;项目支出46.25万元,是为完成其他检察支出,占总支出的25%。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70.23万元,较上年减少23.7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2、2016年度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3.48万元,较上年减少17.47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减少。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3万元,项目支出46.25万元,包括年末结转结余19.75。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30.72万元,主要是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48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主要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公共安全支出177.4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合其他检察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7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121.21万元,是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行支出。

(2)公务员考核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3)其他检察支出56.25万元。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合项目支出。

(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23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其中:人员经费103.1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经补贴支出、奖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4.0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和水费。

(四)2016年 “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0.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1万元,公务接待费0.55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0.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74万元,主要是经费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0.19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有报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是上下年均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5年度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 2016年本年度我单位无公务车辆购置,我单位属单位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 20 批次、经费总额0.55万元。主要用于办案。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

培训费支出0.03万元,主要是办案学习培训。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2016年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2016年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1.67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实际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4、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无此项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检察院新区检察室(本级).xls


网络编辑:赵勇
信息审核: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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