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区安监局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认真组织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并督促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
2、建立、完善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负责督查全区各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3、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建立辖区范围内企业及其安全状态档案,及时发现安全生产隐患。
4、组织对辖区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并指导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监督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5、负责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组织并督促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6、组织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安全隐患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7、组织辖区范围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许可证管理工作。
8、组织辖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并指导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并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全区公共应急事件救援工作。
9、及时报告区域范围内发现的重大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和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
10、组织对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结案及善后处理工作。
11、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12、及时汇总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为区政府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参考。
13、完成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
14、接受市安监局的工作指导,及时完成市安监局布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5、协调并组织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支决算总表:/uploadfile/upload2017/upfiles/article/2016120817183951395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