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铜川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用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做好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铜农计财〔2025〕11号)下达新区农业防灾减灾(抗旱救灾)资金18.99万元,为保障粮食安全,切实做好农业抗旱救灾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本次补助对象主要是集中连片出现土壤墒情极差,地表干裂,且缺乏有效灌溉条件,导致农作物大幅减产甚至绝收的地块。
二、补助用途
补助资金主要支持受旱小麦等灌溉抗旱措施,购置移动式灌溉机设备。经研究,决定购买25马力柴油机抗旱水罐设备3台,移动式喷灌系统2套和水泵1台。
三、实施步骤
(一)询价。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通过市场调研开展询价工作,全面收集至少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备报价、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详细信息,综合比对产品性价比,确保采购成本合理可控。
(二)采购。依据询价结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流程,依法依规完成采购工作,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设备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关键条款。
(三)验收。收到货后,依据合同要求和技术标准,对设备外观、性能、质量等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符合使用需求。
(四)确权。验收合格后,及时开展资产确权工作,建立资产台账,明确设备权属关系和管理责任。
(五)移交。将验收合格、完成确权的灌溉设备正式移交使用单位,并做好技术培训等后续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和高效使用,切实提升农业灌溉设施保障能力,为农业生产提供坚实支撑。
四、工作要求
(一)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各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抗旱救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及时用于农业抗旱救灾,建立抗旱救灾资金管理台账,按时开展资金使用情况调度,严禁以拨代支、挤占、挪用救灾资金,杜绝套取骗取、违规发放等违规违纪行为。
(二)强化部门同力协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的安排和技术指导、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的下达和监管工作;各街道要做好水资源的调配和水利设施的维护等工作;共同做好农业抗旱救灾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业农村经济稳定发展。
(三)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街道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抗旱救灾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业抗旱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舆情监测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铜川市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