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新区食品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及备案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办理“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食品经营许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新区辖区内制售水果捞、水果沙拉的水果店、商场超市;从事凉菜、凉皮、冷荤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新区辖区内从事自制饮品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
二、有关要求
(一)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却制售水果沙拉、水果捞、凉皮、凉菜、冷荤(如凉拌猪耳朵等)及自制饮品的经营者,须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并设置专区(间)。
(二)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许可范围中无“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含水果捞、水果沙拉、凉皮、凉菜、冷荤、自制饮品等)的,应及时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经营项目变更,在许可经营范围中增加上述两项内容。
(三)已办理预包装食品备案的食品销售经营者,若申请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需先注销预包装食品备案,再重新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中须载明所有经营事项。
三、有关事项
新区辖区内制售果蔬拼盘的水果店、商场超市、便利店、百货店,及从事植物性冷食类食品(凉皮、酸萝卜等)、冷荤制售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依据本公告认真开展自查,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到行政审批部门办证窗口办理登记。逾期未办理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铜川市政务服务大厅(地址:新区齐庆路中段;咨询电话:0919-2839677)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