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计财〔2024〕30号)文件精神,经坡头街道办审核同意并公示,华原村宋学明等3户符合补贴要求,现将第一批情况公示如下:
宋学明:单体冷棚,面积:2720平方,每平方补贴18元,财政补贴资金共计48960元。
林武刚:单体冷棚,面积:2790平方,每平方补贴18元,财政补贴资金共计50220元。
张文章:单体冷棚,面积:1840平方,每平方补贴18元,财政补贴资金共计33120元。
为进一步落实好此项补贴政策,坚决杜绝虚假冒领情形,特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9日。